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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.03.10


   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-有鑑於民國62年公布施行的兒童福利法已不適於現今的社會,79年底由林志嘉等數位立委及關心兒童的各界人士、 相關團體,共同組成「兒童福利聯盟」,著手進行修法工作。歷經三個月二十一次會議於803月提出「兒童福利聯盟兒童福利法修正案」,送交審議。在進行修法的過程中,各方均認為應成立一永久性組織,以長期致力於兒童福利工作的推展:「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」於8012月誕生。
     
兒童福利聯盟是一公益性的組織,非以營利為目標。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兒童福利工作的推展,除持續法令政策的修訂與倡導之外,亦因應社會變遷與問題,開展了許多新興的直接服務方案,包括收出養服務、失蹤兒童協尋服務、棄兒保護服務、托育諮詢服務等,兒盟秉持為兒童謀取最佳福利的宗旨,由專業的社工人員一方面為特殊際遇兒童提供相關保護工作,同時也為一般性家庭建構完整的支持網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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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,兒盟為了擴展宣導兒福理念、提供服務給南部地區民眾,在高雄成立了南區辦事處。87年中區辦事處成立了,同時和內政部兒童局共同設置「全國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」,期望能夠結合政府各部門和民間團體的力量,建立完整的全民情報網,共同解決兒童少年失蹤的問題。936月,台中市政府委託成立了向晴家庭福利服務中心,從事單親兒童輔導及家庭服務工作。94年底陸續成立苗栗、新竹、屏東和基隆等多個工作站,從事高風險家庭預防性服務,早一步預防悲劇的發生。954月承辦台北市政府公辦民營葫蘆及星雲兩所托兒所,正式跨足第一線的兒童托育服務。

      
3個工作人員,到至今台灣頭到台灣尾都有我們的工作據點,兒福聯盟成立十多年以來始終堅持「給孩子一個更好的世界」的成立初衷,致力讓每個孩子都能獲得愛、關懷和瞭解。


  使命與目標


‧推動兒童福利服務政策與法規之修訂。
‧宣導兒童福利理念。
‧提供兒童福利服務。

‧發展兒童福利服務研究。
‧整合兒童福利服務網路。
‧建立兒童福利研究資料庫。


   兒盟工作倫理守則


我對兒盟:


對兒盟使命懷有熱誠。


主動宣導兒童優先等理念。


主動關心兒童議題之發展。


願意對兒盟提出建設性之建議。


我與同事:


注重開放理性的溝通。


互相信任及尊重的原則。


共同營造溫馨積極之組織氣氛。


重視團隊作以達成工作之最大效益。


我與專業:


恪遵社會工作倫理。


持續充實專業知能。


重視自我成長。


講求自我管理。


特此公司捐助現金7500元以表慰問。


http://www.children.org.tw/about.ph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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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穎生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