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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.02.08
社團法人世界和平會-服務對象
壹、貧弱家庭兒少服務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清寒或經濟貧困家庭之兒童少年。
貳、危機家庭兒少服務
一、照顧者因長期失業或低度就業能力致資源不足,且無法積極改善不良經濟狀況,但有意願照顧兒童。
二、因隔代教養或親職不佳之代溝,產生兒童情緒行為問題,但主要照顧者有意願照顧兒童。
三、因家中具有房產但無經濟價值或親戚具有不動產但無法給予協助,或突然產生重大傷病或急難危機,而主要照顧者有意願照顧兒童,但無法通過申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者,致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者。
四、負擔家計者因經營事業不善致生活陷於困境、或遭裁員、資遣、強迫退休負債(積欠卡債)等,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,但主要照顧者有意願照顧兒童。
參、受飢兒童服務
因家中貧困、無力或疏於照顧,導致三餐不濟的兒童。
肆、新住民家庭照顧服務
家中經濟貧困且有新住民的家庭。
搶救受飢兒太空代餐桶公益專案,公司贈予現金6100元以表支持。
引用:http://kidshelp.worldpeace.org.tw/service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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