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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12.01.19


     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小天使家園-


 服務對象:


1.無依兒童及少年 


2.有本法第36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應予緊急保護、安置之兒童及少年


3.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,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之兒童及少年


 服務項目:


1.接受收養或出養申請


2.提供收養或出養諮詢服務


3.提供或轉介出養人福利服務


4.辦理收養或出養前後相關人員會談、訪視、調查及評估工作


5.辦理被收養人被收養前後之心理輔導。


6.辦理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媒合服務。


7.提供收養人準備教育課程。


8.辦理收養或出養服務宣導。


9.辦理收出養家庭與被收養人互助團體及其他後續服務。


10.辦理收養家庭親職教育或相關活動。


11.辦理收養服務完成後之追蹤輔導,期間至少一年。


公司贈予現金6000元以表支持。


引用:http://www.cbi.gov.tw/cbi_2/internet/main/doc/doc_detail.aspx?uid=408&docid=2018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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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穎生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